1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
《政策》明确要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以及稳外贸扩外资,省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26.36亿元。其中,消费提质扩容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等促消费领域资金3.91亿元,多层次多领域扩大开放领域资金15.52亿元,吸引和利用外资及外资研发中心激励领域资金6.93亿元。
《政策》明确要改善传统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政策。落实充电基础设施用电峰谷时段优化等电价政策,2024年新增公共充电桩20000个以上。以“浙里来消费”为主线,组织促消费活动2000场以上。支持深化“味美浙江”餐饮品牌建设,举办餐饮消费欢乐季活动200场以上。培育壮大商贸业经营主体,支持老 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支持商品市场改造提升,建设三星级以上文明规范市场350家。
《政策》明确要建设美丽乡村。支持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每条示范带省级财政给予z高不超过1100万元补助经费。支持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支持实施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探索建立分类精 准补助机制,重点对“26+3”及海岛县新建、改建单村水站给予绩效补助。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支持新建农村充电桩10000个以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利用25度以上的可恢复地类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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