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山东康姆勒电力集团—新能源事业部

专为运营商提供的高价值充电桩

销售热线:

0537-7280888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新闻资讯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新规:机关单位充电桩不低于25%

发布时间:2026/3/4
本文被阅读:76次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公共机构充电车位占比不低于总车位的25%,为各级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与运行提供统一、规范的操作依据。新规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设备配置方面,《指南》明确,公共机构充电车位配建比例不低于整体车位的25%,其中直流充电桩占比20%—40%,交流充电桩占比60%—80%。直流充电桩单qiang功率宜选40kW—250kW,须具备恒功率、有序调控功能,宜支持V2G车网互动;交流充电桩单qiang功率宜为7kW,同样要求具备序调控与通信功能。同时,箱式变压器容量按充电桩总功率的1.25倍配置,兼顾安全与成本控制。

在建设模式上,《指南》提供多元选择,包括公共机构自主投资、引入企业投资、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及其他模式。其中BOT模式明确协议期满后设施无偿移交,解决资产归属问题。施工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竣工前须经CMA或CNAS资质第三方检测。在运营管理环节,《指南》要求充电设施用电独立计量,非公务用车用电不计入机构用电量。

利津泓宝物流重卡充电站_副本

公共机构可委托运营企业管理,企业需制定服务规程、监控充电状态、购买相关保险,并宜支持多种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公共机构还应向社会车辆开放充电设施,且所有设施需接入国家或省级监测平台。

在安全管理方面,充电设施须满足《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等国标,2026年8月起新建、更新的设施须具备CCC强制性认证。公共机构需建立安全责任制,强制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对无法修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报废。

运营企业需实时监控充电参数,每年至少1次安全巡检,室外无人值守站优先配备图像识别火灾报警装置。用户隐私数据需加密存储,数据传输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交换运行数据。此外,还需成立应急小组,制定预案并定期演练,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新规:机关单位充电桩不低于25%
上一条:康姆勒直流充电桩:市电、光伏、储能之间有哪些主要的工作模式?应当如何选择?下一条:康姆勒新能源群充充电堆: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充电桩安装统一标准

新能源公司:0537-7280888    7280008
发电机公司:0537-7987777    7980007
客户服务部: 0537-7267000
全国服务电话:400-6183-789

手机站

邮箱:kmlxnykj@126.com

网址:comlerxny.com

山东康姆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2895号(康姆勒国际产业园)


山东康姆勒电力集团          COMLERPOWER            鲁ICP备2023006946号-1                           公示信息16086084426618376鲁公网安备37083002370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