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要素要求概述
安全要素要求在供电设备标准中的定位与作用本章安全要素要求的核心覆盖方向
使用条件要求
2.1 环境分类
2.1.1 室外使用环境zui低要求(污染等级PD 3、温度范围-25℃ +40℃等)
2.1.2 高海拔使用特殊修正规则:依据GB/T 16935.1—2023修正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2.2 污染等级规定
2.2.1 基础污染等级要求:室内zui低PD 2、工业污染室内/室外zui低PD 3
2.2.2 室外使用降低为PD 2的例外条件:防护等级≥IP55,或仅存在非导电性偶然污染
2.3 特殊环境要求高温、高湿、高辐照、高盐雾环境下,设备需满足耐盐雾腐蚀、耐光老化要求
2.4 安装要求供电设备安装需符合附录A的规范要求

结构安全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外壳、闭锁装置、铰链等结构需具备足够机械强度,承受正常与故障应力
3.1.2 可接触部位需做圆滑处理,避免使用过程中造成人员伤害
3.2 把手和手动控制装置要求运动操作部件需牢固安装,正常使用过程中不得松脱
3.3 连接和拼接要求
3.3.1 机械连接需牢固,电气连接需保持连续,避免机械损伤
3.3.2 带电部件需满足额定电压对应的绝缘保护或绝缘距离要求
3.3.3 固定零件需防松动,避免引发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安全隐患
3.3.4 不同类型连接(永 久输入接线、母线、载流部件、多股导线)的具体要求
3.3.5 连接装置需防误接,拆卸过程中不得引发电击或能量危险
3.4 布线要求
3.4.1 线缆穿越孔洞需做光滑处理,避免磨损绝缘层
3.4.2 布线路径需避开锋利边缘、运动部件等易损伤绝缘的位置
3.4.3 布线夹具、导管边缘需光滑圆润,防止绝缘磨损
3.5 外壳开孔要求
3.5.1 开孔设计需避免外来物接触裸露带电部件引发危险,满足IPXXC防护要求
3.5.2 进出线开孔需配置线缆防护措施,防止锋利边缘划伤电缆
3.6 防护等级要求
3.6.1 室外使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3.6.2 室内使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32
3.6.3 模式2供电设备功能盒: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符合GB/T 41589—2022要求
电击防护要求
4.1 决定性电压等级(DVC)划分
4.1.1 DVC等级划分规则:DVC A可触摸、DVC B/C不可触摸
4.1.2 不同DVC等级对应的工作电压限值标准
4.2 绝缘措施要求
4.2.1 基本防护:单一故障后可接触部件电压不得超过DVC A限值,不同类型可接触部件对应zui低绝缘要求,直接接触防护符合GB/T 18487.1—2023要求4.2.2 故障防护(Ⅰ类设备):保护联结需在故障时持续有效,保护接地需满足标识、截面积、连续性电阻、连接可靠性要求
4.3 剩余电流保护要求
4.3.1 交流供电设备:每个充电接口独立配置保护器,满足不同类型剩余电流保护配置要求,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 mA
4.3.2 直流供电设备:交流侧主回路需配置对应保护或加强绝缘防护,控制电源回路需满足剩余电流保护要求,失电后需断开直流供电回路
4.4 电气隔离要求
4.4.1 不同回路(输入-输出、输入-SELV、输出-PE等)对应的隔离措施标准
4.4.2 多车辆直流供电设备特殊要求:各充电回路保持电气隔离,单一故障不得串扰输出电压
4.5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要求
4.5.1 需符合GB/T 16935.1—2023规定,包含制造公差,预留长期退化余量
4.5.2 根据污染等级、过电压类别选择对应绝缘参数
4.6 绝缘性能测试要求
4.6.1 接触电流:符合GB/T 18487.1—2023要求
4.6.2 绝缘电阻:常规试验与湿热试验后的合格限值要求
4.6.3 介电强度:工频耐受电压与冲击耐受电压的试验要求与合格标准
能量与保护安全要求
5.1 输出过电压保护
5.1.1 直流供电设备过压触发逻辑:故障停机+告警,解锁前电压降至60V DC以下
5.1.2 不同接口/控制导引类型供电设备的动作时间要求
5.2 输出过电流保护
5.2.1 交流供电设备:持续检测工作电流,过流时停止充电,符合国标要求
5.2.2 直流供电设备:过流触发故障停机,不同接口类型对应动作要求
5.3 短路保护
5.3.1 交流供电设备:输出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前/充电阶段短路对应处理要求
5.3.2 直流供电设备:每个输出回路独立配置短路保护,符合国标要求
5.4 过温保护
5.4.1 交流供电设备:不同充电规格对应充电接口温度保护要求
5.4.2 直流供电设备:车辆插头温度监测,异常时降功率或停机
5.5 其他保护功能要求
5.5.1 负载突降保护:直流设备限制瞬时过压,满足过压限值要求
5.5.2 防逆流功能:直流设备需防止蓄电池电流倒灌(具备放电功能的设备除外)
5.5.3 粘连保护:交直流设备均需具备接触器粘连检测与告警功能
5.5.4 门禁保护:开门露出带电部分不满足IPXXB时,1s内电压降至DVC A等级
5.5.5 绝缘保护:直流设备需具备绝缘监测功能,不同系统对应绝缘故障判定与处理要求
5.5.6 多车辆直流设备模块切换:先关断输出泄放电压,再投入新接口
过热与着火防护要求
6.1 过热危险识别需防控可接触部位超温、部件材料超温、安装表面超温引发的性能下降与安全风险
6.2 允许表面温度限值不同类型可接触表面(手握可接触、非手握可接触、充电电缆)对应zui高温度限值,超温需设置警示标识
6.3 引燃与火焰蔓延防控通过阻燃材料、结构阻隔、温度/功率限制,避免正常与故障条件下引燃和火焰蔓延
机械防护要求
7.1 运动部件防护要求运动部件需合理布局、封闭或加装保护罩,避免操作维修时无意接触,不得造成操作人员身体损伤
电磁兼容试验
8. 1 抗扰度试验根据GB/T 18487.2标准,进行供电设备抗扰度测试,验证其是否满足6.3.3条款。
8.2 发射试验根据GB/T 18487.2:执行发射测试,检验供电设备电磁骚扰限值符合6.3.4条款。
标识与指示试验
检查供电设备标识、指示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测试耐擦性:先用水湿棉球擦拭15秒,再用汽油布擦15秒,确保标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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