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不断加大,发展速度也越来越快,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为全面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若干措施》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及分工如下:
一、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一)严格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确保标准落实落地。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安全防护水平更高的设备技术标准制定情况,及时跟进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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